擁有數(shù)以億計的用戶的拼多多有一個廣為人知,讓無數(shù)失聯(lián)或來往不多的人們開始“友好互動”的活動:“砍價免費拿”活動,即俗稱的“砍一刀”!“砍一刀,再砍一刀”總是最后一刀砍不完,讓很多人斤斤計較到崩潰。這就是所謂的“砍價免費送活動”。
據(jù)悉,劉之前參加過拼多多“砍價免單”活動,目標是砍成價值2799元的商品,但邀請多人砍價后,最后總是差0.9%。劉認為拼多多涉嫌欺詐,遂將拼多多告上法庭。拼多多回應說一直顯示0.9%差異的原因是頁面顯示百分比的位數(shù)有限。所以用戶真的要靠運氣才能拿到紅包,有的用戶邀請幾百人參加,也是失敗的。
劉某某認為拼多多在提供網絡服務時涉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使用虛假數(shù)據(jù)、隱瞞規(guī)則,構成欺詐,嚴重影響社會風氣,故向法院提交了上海夢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的起訴材料。
7月5日上午,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某某訴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一案。法院認定被告不構成劉某某指控的欺詐行為,但構成對知情權的侵犯。一審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劉某某各項損失400元;駁回劉的其余訴訟請求。法院認為,被告作為涉案活動的組織者,在以“僅免費0.9%”或“99.1%截止”等方式提示議價進度時,應當考慮到告知方式是否直觀、明確,易于普通消費者理解。
這次上海法院判決被告構成知情侵權,需要賠償原告400元。這400塊錢雖然對拼多多無動于衷,但也給大家敲響了警鐘。都是套路,世界上沒有這么便宜的事。只是不知道拼多多會不會上訴。產品經理又要忙了,又要絞盡腦汁修改營銷方案,不然后續(xù)還會有成千上萬的檢察官來訪。
法院認為,規(guī)范互聯(lián)網平臺經濟發(fā)展,構建清朗的網絡交易環(huán)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開展“新活動”時,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活動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存在歧義的,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拼多多自2015年成立以來,五年時間積累了近7億用戶,一度成為堪比阿里的互聯(lián)網巨頭?,F(xiàn)在,拼多多幾乎是家喻戶曉,這要歸功于它的“引流法”。朋友圈到處都是幫忙“開刀”,免費獲取,低價吸引。
電商平臺假貨現(xiàn)象、誠信危機、缺乏規(guī)范、稅務糾紛等問題長期存在,困擾著這個行業(yè),給其蓬勃發(fā)展帶來了一些隱憂。由于一些電商平臺依靠補貼或折扣進行惡性市場競爭,大量商家難以盈利。網上的商品只能定價,優(yōu)質的沒有市場,導致最后劣幣驅逐良幣。
此前,根據(jù)媒體的報告,經檢驗,發(fā)現(xiàn)疑似不合格產品681批次,產品不合格率為33.3%。其中,在專業(yè)市場和第三方電商平臺買到的樣品產品不合格率最高,分別為41.3%和37.6%,尤其是在“拼多多”電商平臺,不合格率高達65.2%。
歸根結底,要做大消費蛋糕,就要充實老百姓的錢袋子。一方面,我們不能簡單地把拼多多的爆發(fā)歸為消費退化,因為它更像是國民消費的進一步“電商化”;另一方面,也要正視中國大量“廉價消費”需要升級的事實。這是國家消費狀況的一面鏡子。無論是提振更多人的“生活品質”,還是倒逼電商平臺的“產品品質”,都有賴于進一步提高居民的消費能力和預期。
對于這樣的結局,我們只能說拼多多是咎由自取。同時希望此事能讓國內其他互聯(lián)網巨頭引以為戒。國家對互聯(lián)網產業(yè)的支持是為了促進科技的發(fā)展,而不是讓他們去做買賣蔬菜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希望這種現(xiàn)象能在中國的商業(yè)競爭中早日停止,回到正常健康競爭的軌道上來。400塊錢雖小,但故意夸大信息,欺騙消費者乃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