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chuàng)稿
近日,東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牽動人心,但別人的災難卻成為了某些人營銷和炒作的手段,行為令人唾棄!據媒體報道,山西一家房地產公司制作了失事航班背景宣傳圖,如此蹭流量、博眼球的無底線行為引發(fā)眾怒,令人發(fā)指。
除了消費災難,一些低俗營銷也能招搖過市。有報道稱,3月19日,遼寧錦州街頭,一排雙腳離地的紅色假人在大風中“群魔亂舞”。假人頭頂還有某家裝公司的紅色廣告牌。怪誕的著裝,詭異的場景,這則視頻引起了很多網友的強烈不適,被網友戲稱“趕尸式”營銷。
既然是“促銷”,無論怎么“促”,最終都要以“銷”為目的。然而,這種消費災難、“趕尸”式的游街,“跳大神”式的宣傳,到底能起到多少促進銷售的廣告效果呢?這些腦洞大開的商家,不僅污染了人的眼睛,更是侮辱了消費者的智商。
身處注意力經濟時代,商家想搞一些活動、鬧一點噱頭,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一味“博眼球”,難免就會“秀下限”?,F實生活中,某些商家看重的不是廣告的社會影響,而是宣傳的眼球效應。為此,不惜撩撥公眾情感,甚至洞穿道德的底線,觸碰法律的紅線。當低俗炒作以“傳播策劃”之名招搖過市,無聊與無恥、出位與違法只在毫厘之間。
近年來,各類不良甚至無良的廣告創(chuàng)意屢見不鮮,有的專攻下三路,極盡輕薄挑逗之能事;有的一心博出位,動輒裝神弄鬼嘩眾取寵;有的營銷號把別人的痛苦作為爆點,為了流量毫無下限;那些走街串巷的廣告游擊隊,更是藏污納垢的重災區(qū)……如此拿無知當有趣,以出格博出位,豈能再聽之任之?
按照相關規(guī)定,工商部門有權對涉及不良文化的經營者進行勸阻和制止。問題的關鍵在于,如果缺少必要的處罰措施,商家很容易故技重施。對于商家來說,波瀾已經掀起,噱頭已經做足,僅僅“叫?!憋@然不足以起到應有的懲戒作用。正因為如此,雖然遭遇了一片口誅筆伐,但商家仍不以為然。
公眾眼中的惡趣味,卻成了商家手中的“必殺技”,這樣的局面令人震驚且發(fā)人深省。廣告法明確規(guī)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法律規(guī)定清清楚楚,執(zhí)法行動也應明明白白——只有讓蔑視公序良俗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杜絕低俗廣告營銷的復制和蔓延。
法治社會里,道德是不容撩撥的底線,法律是不容觸碰的紅線。任何無視公序良俗的炒作營銷,都應被趕出公共視線。守住文明防線,扎緊制度籬笆,才能杜絕嘩眾取寵的低俗營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