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披露案例:一人冒充國安“偵察處長”行騙,被抓獲
“我是省國家安全廳偵察處的處長,你放心,有我在,保你沒事。”這是李某冒充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開展詐騙活動時的慣用話術。
目前,李某因冒充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開展詐騙活動,已被有關部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花錢消災找人平事不可信
2014年,在某監(jiān)獄服刑的黃某遇到了一同服刑的李某,兩人因為老鄉(xiāng)關系很快熟絡起來。聊天中,李某曾故作神秘地表示,自己是國家安全機關的“臥底”,到監(jiān)獄服刑只是工作需要,很快就能出去。黃某當時對此并未當真。隨著監(jiān)區(qū)犯人分流,兩人再未見面。
直到 2022年,已出獄三年的黃某再次偶遇那位當年自稱是國安“臥底”的李某。此時的黃某因卷入一起其他案件,被政法機關多次訊問。為了能夠使自己“平安無事”,黃某向李某訴苦并尋求幫助。李某讓其不要擔心,表示自己已是省國家安全廳的“偵察處處長”,會出面協(xié)調把黃某從涉及的案件中“摘”出來。
見黃某半信半疑,李某隨后展示了“警服”“警官證”“配槍”等,言語中不斷透露著自己“非常有實力”。此舉徹底獲得黃某的信任,黃某滿心歡喜,隨即送上了2萬元現(xiàn)金作為“辦事”費用。后來,李某又以“承包政府食堂項目”“購買安居房”等理由,先后詐騙黃某現(xiàn)金26萬元。此外,李某還頻繁以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身份在多地實施詐騙活動,詐騙近百萬元,受騙人數(shù)達數(shù)十人,影響極其惡劣。
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不容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