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命當什么?
再狡辯都沒有用,自己說出來的話,邏輯都對不上。而且知道自己車速快,那不就等于故意的嗎?還以為撞的狗,因為撞狗也不是一次兩次了。這說明是個慣犯啊,簡直就是死性不改,難道撞死狗就覺得理所當然了?又把記錄儀卡都銷毀,不知道撞的人干嘛要銷毀證據(jù)。前言不搭后語,滿嘴謊言。
這女子說話前后矛盾,一開始說沒想到撞到人,以為撞到狗,可是又說取下行車記錄儀是怕被受害者家屬勒索。你既然以為撞到狗,還怕什么勒索呢?還有那句“就知道你們會找到,因為我家附近只有我一輛車”是什么意思?是在炫富還是背景強大,毫無畏懼感?
醉酒駕車撞死人逃逸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她辯稱什么都沒有用,現(xiàn)在后果已經(jīng)釀成了。
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稱她撞到狗不止一兩次了,所以這一次咣當一聲也以為是狗。殊不知,這次撞死的是人。女司機,腳下慢著點,手上穩(wěn)著點吧,你這一不注意,別人家的天就塌了。
酒駕害人害己
酒后駕車害人害己,女司機喝醉酒撞到人導致死亡,被抓到之后竟然還以為撞到狗,令人發(fā)指,這也屬于肇事逃逸,必須嚴肅處理。
女司機深夜酒駕撞人致死,逃逸后被抓不以為然:以為撞了狗
10月13日廣西河池,清晨6點10分左右,一名市民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躺在了路中并報了警。民警通過對現(xiàn)場勘查,初步認定這是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調(diào)取附近監(jiān)控后發(fā)現(xiàn),一輛紅色小車的駕駛員從車上下來,然后又上車,把車倒出院子大門,2點36分駛離。民警對車主進行盤查,通過調(diào)查綜合比對,最終鎖定一名姓吳的女子有重大肇事逃逸嫌疑。
這就純屬胡說八道了,一個大活人的體型能和狗一樣嗎?就算沒看清,不知道自己撞上了什么,都不下車看一下嗎?酒駕實屬不該,逃逸更是不對,這已經(jīng)是錯上加錯,被警方抓到后還這樣狡辯,沒有一件做對了的事,一定要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