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是對的,但行人何時讓車?最好斑馬線也有紅綠燈!??!
有紅綠燈的斑馬線,不存在小車與行人之間誰禮讓誰的問題,雙方應按交通行使。無紅綠燈的斑馬線,理論上是強者(小車)讓一下弱者(行人),但實際上,都是行人在斑馬線口上禮讓小車,總是行人聚結成群了才敢過斑馬線,而小車,行人少它不會讓,見斑馬線上行人多,它才能夠放慢行駛。
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出發(fā)點是好的,但效果欠佳:本來就夠堵了禮讓行人后更堵了(在一些比較窄的路,時不時左轉彎的車把直行的車擋住了,本來一個綠燈能過20輛車的,現(xiàn)在有時10輛也過不了了),本來最容易的右轉彎禮讓行人后成了最難的。
機動車禮讓行人應該,但應該好好規(guī)范、好好設計,不能數輛機動車停在斑馬線前,靜等一兩個行人從數米外慢慢走來、邁著方步從車前通過才能開車!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這一點根本就不需要討論,因為這是法律規(guī)定,有意見沒意見都得執(zhí)行!但是既然是法,那么“遇行人正在通過”怎么定義?能再規(guī)定得細一點嗎?就是說假如,說的是假如,一直有行人怎么辦?“遇”行人通過,還是“等”行人通過?“遇”字說實在的是“遇到”,“遇到有行人通過”的意思,可在實際交通當中,基本上都是等行人通過完畢!為什么不用“等”呢?
我國人口眾多,特別是“城市化”以來,交通路如果沒有紅綠燈,就是一團亂麻。經常有車不讓行人行人過不了馬路,車讓人車過不了馬路。只說禮讓顯然是不行附,還得靠保通人員指揮一波一波殺開通過。不是嗎?
還有,是法律層面的東西就得執(zhí)行,但一定要可行性高,并且一定一定要有細則!不能出了這樣那樣砢問題再等著上面來“解釋”,成天為了一些“雞毛蒜皮”吵來吵去。這根本就不是什么道德公德問題,是法律問題好不?法再小也是鐵定必須執(zhí)行的,道德層面提得再高也是沒有強制力的,因此不能混在一起扯。
紅燈停,綠燈行,該誰走就誰走,談不上禮讓不禮讓,就算禮讓也只是禮而不是法!都去禮讓,那么就可以把紅綠燈拆了!
這是最惡心的交規(guī),沒有之一。
聲明:我不反對汽車禮讓行人!而且應該大力提倡汽車禮讓行人。因為,行人與汽車這個鐵疙瘩相比,處于弱勢,汽車當然應該讓行人。
如果你每到路口、岔口、斑馬線,你都要剎車減速,禮讓行人。一趟行程下來,好幾十、上百個斑馬線,你開車還不如步行、騎車了。那還要汽車干什么,別發(fā)展汽車工業(yè)了,全部都來步行好了。
行人和車,都是交通行為的參與者。為什么一定要汽車讓行人呢?車也要趕時間,行人也有閑逛的時候,大家都來遵守交通不就行了嗎!人多的路口你裝個天橋或下穿隧道,人少的路口你裝紅綠燈不行嗎?
“汽車禮讓行人”,行!但不應該強制,更不能作為一種斂財工具?,F(xiàn)在就是這樣,“汽車禮讓行人”規(guī)則制定了,但是,在路口離人多遠可以走?離人多近必須禮讓?要我們自己來判斷!然后,管理部門來判定我們做得對還是不對?
斑馬線停車禮讓行人,其實對行人,對車輛駕駛人都是一種危險,在因為禮讓行人交規(guī)一出,過斑馬線的人膽子大了,突然冒出來,司機只能急剎車,經常導致后,剎車不急追尾,導致行人和車受損,斑馬線上停車禮讓行人,自動擋的車還好,碰到那些手動擋的車,特別是大貨車,一個起步有多困難,重新從一檔起步。在說了,碰到大巴車,幾十個人在車上,把車停在哪里,就為了幾個行人通過,幾十個人在哪里等,在紅綠燈車多的情況下,為了讓幾個人過馬路,導致后面車輛排長龍,車輛一時通過不了,導致后面大塞車。人通過通行,建議取消幫馬線禮讓行人,改為斑馬線減速通過
沒有互相禮讓一說,必須尊守交法,以人為本保護弱者。機動車必須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沒有什么可商量的。
對于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總體上我是支持的,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xiàn),但是具體到細節(jié)上還是有困惑。我從來沒有因為斑馬線違規(guī)而被處罰過,但根據自己的開車經歷來看,也不是每次過斑馬線都能做得干凈漂亮。主要的問題有下面這兩點:
- 在很明顯的看到斑馬線行人的動向,并且沒有后續(xù)行人過馬路的情況下,有時候會停不下來車,就慢慢地滑行過去,速度很慢,有情況完全可以剎住,但這個是不是不符合必需在線后停車的規(guī)定。
- 第二種情況很普遍,就是在眼前行人過完馬路之后,都以為可以前進了,在車駛上斑馬線時,遠端(也就是隔著一兩條車道的同向道路上)忽然又沖出行人過馬路,這時候雖然能勉強剎車,但第一已經是停在了斑馬線上,最重要的是這個行人看見你在前進,他就從你車尾部過馬路,這就很有可能被判違規(guī)了。
所以在整體保障行人過馬路上這項規(guī)定是善意有愛的,但在具體執(zhí)行上可能需要通過不斷實踐來完善法規(guī)。做到人車安全共處是我們每個人的心愿,但是如果規(guī)則有漏洞或讓人有疑義的話,像上面兩種情況,如果怕罰款扣分就只能老老實實停在斑馬線前一等二慢三通過,這個恐怕與制定交通法規(guī)遵循的讓道路交通更通暢的宗旨也有些背道而馳。
既然是禮讓那就應該是相互的,當然機動車應該多禮讓行人,這屬于道德范疇,可是現(xiàn)在居然需要用法律來約束。而且讓有的行人有點肆無忌憚的大搖大擺在斑馬線上慢慢悠悠的閑逛,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