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了3年,實際工作1年零8個月,基本工資3500元,平均工資5900元,現(xiàn)在公司想解除勞動合同,并表示可以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那么這個補償究竟要怎么算呢?這個要從協(xié)商解除、或法律角度兩方面來看,同時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最佳的。
一、如果是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和我們簽訂多長時間的勞動合同沒有必然的關系,而是看我們工作了多長時間,你工作了1年零8個月,那么經濟補償金就是2個月的工資。這個月工資就是你最近12個月的平均應發(fā)工資,因為你的平均工資是5900元,那么經濟補償金就是5900元*2=11800元。
依據(jù):每工作滿1年,公司需要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中不滿半年的補償,按照0.5個月工資算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中半年以上不滿1年的部分,按照1個月工資算經濟補償。所以你工作年限中的8個月,是按照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來計算的。
另外,既然是協(xié)商,如果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可以試著和公司協(xié)商,要求公司額外支付1個月工資給你,因為你離職后找新工作也要花費一定的時間。不過,這額外一個月的補償,就不用太糾結,能爭取到更好,如果爭取不到,也問題不大。
二、如果達不成一致,公司強行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你和公司談不妥,也就是公司給的補償,你接受不了,你提出的要求,公司也接受不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還要強行解除勞動合同,來辭退你,那么基本就屬于違法辭退。
違法辭退,是要支付賠償金的,相當于經濟補償?shù)?倍,因為上面說了你的經濟補償金是2個月共計11800元,那么賠償金就是4個月,共計23600元。
總的來說,如果能協(xié)商解除,拿到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其實也就夠了,畢竟能夠快速拿到補償,然后去找下一份工作,省時省力。不然去勞動仲裁這些,費時費力,整體算下來不劃算。當然,能夠爭取多少,重點還是你自己決定。